不知始于何时,书画界兴起一股将自己的作品“馈赠名人”的风气,而且随着艺术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愈演愈烈,“被××名人收藏”似乎成了作者头上一道耀眼的光环,履历里一条值得骄傲和自豪的内容。还有一些人,出版书籍、画册之际,必要把名人的题词题款、自己与名人的合影照片等等摆放在醒目位置。当然,如果涉及名人众多,照片的排序也大有讲究,一定要严格按照名人的官职大小、地位高低排列,丝毫不得马虎出错。
客观地说,现代社会写字画画的人,不可能(也没必要)再像陶渊明、王冕、徐渭、八大……生活时代的同行,真正去崇尚“清高”、“隐逸”,去标榜“藐视权贵”、“鄙夷金钱”;今天的艺术家或艺术从业者为了扩大影响、开拓事业,从而对自己和社会作出贡献,总难免要和各界的上层人士打交道,因此适当借助其名望地位,为自己助威造势、拉拉赞助,应该是理所当然、无可厚非的。但是借助名人也要得体有度,也要懂得自重和尊重他人,否则便难免弄巧成拙、贻笑大方。
如果自己成名发财心切,但又不踏踏实实提高技艺,而是基本依靠“画外功夫”,居心不良、心怀鬼胎,企图通过买通或诱骗,把名人当枪使,当招牌广告招摇,拉大旗作虎皮,狐假虎威,去吓唬和糊弄别人,既是对自己、对艺术不负责任,也是对名人的不尊重乃至亵渎,不但不值得提倡,反而应该批评和唾弃了。据媒体报道,几年前中国有某画家跑到法国卢浮宫,通过关系找到某位办公人员,死乞白赖地非要把自己的作品“强塞”给人家,人家推辞不过只好以个人名义收下,他则趁机“拍照留念”,回国后大肆宣扬“被卢浮宫收藏”云云,弄得对方在哭笑不得之余发表严正声明,说明压根“没有收藏”……这就是在国际上丢人现眼、丧失人格国格的卑劣行径了。
另外,社会上的名人有“内行”与“外行”之分,因此借助名人还必须分清“内行名人”与“外行名人”。如果作品被“内行名人”收藏,即使人家是出于礼貌礼节,也确实值得高兴;如果是“外行名人”,则不管他(她)是总统还是明星,其实都不值得自豪和骄傲,更不值得炫耀。因为他(她)根本不懂你这门艺术,因此他的收藏行为与你作品的艺术水平、艺术价值没有任何关系。从本质上说,书画作品被“外行名人”收藏,其实跟被偏远地区农村的张大叔、王大妈收藏没有任何区别。
比如,李岚清是前国务院副总理,堪称政界名人,但他同时又是一位卓有成就的篆刻家、书法家,所以如果你的篆刻书法作品能够得到他的赏识、收藏,自然是很荣耀风光的事情;反之,美国总统奥巴马虽然赫赫有名,但他对中国书画的认知程度不会超过张大叔、王大妈,因此即使你的作品被他收藏,肯定人家也仅仅是出于礼貌礼节,对你的作品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所以根本不值得炫耀。
也许,你的作品被“外行名人”收藏之后,其市场价值确实有所提升增大,但是这除了说明买你书画的人同样也是“外行”,还能说明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