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艳萍 王小秋
边寿民(1684?1752年),山阳(今江苏淮安)人,秀才,清代著名花鸟画画家。初名维祺,字颐公,又字渐僧、墨仙,号苇间居士,晚年又号苇间老民、绰翁、绰绰老人,善画花鸟、蔬果和山水,尤以画芦雁驰名江淮。他又工诗词,精中国书法。与郑板桥、华?、金农等人齐名,属扬州画派。但也有人将他列入“扬州八怪”之一。
尉氏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收藏有一幅边寿民的芦雁图(图一)。该图为横幅,其画心为纸质,长262厘米、高37厘米。画面上在已盛开芦花的芦苇丛中,有两只大雁站在浅水平沙的湿地上,正在俯首窃窃私语,而另一只却在它们的前方单腿独立、回首鸣叫,而在这三只大雁的后方,一只大雁正自顾自的一头扎在深水里捉鱼嬉戏。就是这么一幅妙趣横生的画作至今却没有被定出真伪,更不用说级别了,着实令人遗憾。
下面我们就来仔细地品读一下这幅画作:
首先,从章法布局上看,笔者认为这幅画不仅是一幅花鸟画(图二),也是一幅山水画,运用的是我国传统山水画的散点透视画法,近处的五根芦苇和远处的一丛芦苇,左边的三只雁和右边的一只雁,均体现出密不透风,疏可跑马的构图法则。而整个画面的中心和焦点在画幅的中间,可画的内容却被大量的压在画幅的左边,这好像还不够,画家又把题款和押印统统放在了画面的左边,而右边空空荡荡,只有看不见头的半只雁,但整幅画面并不失衡,反而让人感觉非常舒服。妙就妙在那看不见的水,却又感觉水的重量实实在在的存在那。再看那无论远近的芦苇都被风吹的向右边倾倒,而左边的那只大雁却也扭头向右,好像在招呼后边的那两只低头私语和最右边那只顾把头深深地埋进水中捉鱼的伙伴,整幅画面给人一股强劲的冲势,画家这样匠心独到的布局,使整个画面在气势上没有一点滞的感觉,这真是构图均衡法则无以伦比的巧妙运用,不得不让我们由衷的佩服。
其次,在笔法和色彩的运用上,这幅画充分显示了画家的深厚功力。你看那苇干和苇叶乃至苇花随意挥洒、信笔点来,没有丝毫阻滞和败笔。特别是几只大雁直画得形态各异、栩栩如生,你看那几只雁的羽、翅、尾,那真是多一笔嫌多,而少一笔嫌少,恰到好处,特别是最后那只雁索性只画它的后半身,更显得是形神兼备、情趣横生(图三)。在墨色的运用上尤其是那几只雁,正是边寿民惯用的大泼墨技法,浓淡、时间把握的恰到好处,真是“落墨草草,神气迥出”实乃神来之笔、浑然天成,立体感非常的强。
再次,从落款和印章上看,其落款“潇湘旅影,苇间居士,边寿民”和其他画作相比较,其区别主要是分三次用墨,这从墨色和湿润程度上完全可以看得出来,但其用笔的走势和形体结构是完全一致的。仍然是边氏洒脱、自然和飘逸,独树一帜的书法艺术风格(图四)。其两枚白文押印“颐公”“寿民”的押印和边氏其它画作的押印也完全一致(图五)。从其提款“潇湘旅影”和落号“苇间居士”看,一个“湘”字与一个“旅”字,可以断定这是边寿民雍正五年(1727年)他44岁时和雍正九年(1731年)48岁时两度作江汉之行“楚水吴山都历遍”时所作。
最后,此幅《芦雁图》,原是尉氏县的河南首富刘氏家族收藏,刘家自明初从山西省平阳府洪洞县迁居尉氏,至第七代刘致中于清乾隆十三年(公元1784年)高中进士后,逐步发展为河南首富,到清末民初时其生意铺面遍布中原和华东、华北广大地区,曾宣称“从南京到北京,不吃人家饭、不住人家店、不喝人家水”。可以说当时在运河沿岸的所有城镇,都有他们的钱庄、当铺和商号,当然扬州也不例外,完全有可能购得边氏的作品。据原文化馆的老文物干部讲,此件《芦雁图》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刘氏后人所捐。尉氏刘家后来主要是经商,并不是收藏家,充其量也只是为了附庸文雅,因此,在《芦雁图》的画面上没有收藏者的印章,这是符合当时客观实际的。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对此画真伪的鉴定,反而从收藏的传承上说更能证实此画是一件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