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书法矩度森严,但是阻挡不了革新风潮的冲击,尤其在草书方面,更是异军突起。张旭首开风气之先,发展了自东汉张芝以来,除王献之以外,几无一人承继的“一笔书”。而怀素进一步发展了浪漫主义的艺术手法,表现出新的审美追求,将草书推向了新的高峰。草书至此完全脱离了实用范畴,成为独具审美意义的艺术品。俗家尊称和尚为“上人”,有本事的、学问渊博的和尚更是“上人”;而怀素以草书扬名古今,则更应是“上人”中的“上人”。
怀素(725-785)俗姓钱,字藏真,湖南长沙(一说零陵)人。他自幼皈依佛门,为唐僧玄奘三藏法师门人。他居住的地方由于种满芭蕉,绿叶遮天,并且他以芭蕉叶子当纸来练习书法,故名其所居为“绿天庵”。他对于书法的练习如痴如醉,使用后变秃的毛笔堆积如山,就把这些秃笔埋于山下,称之为“笔冢”,足见其对书技的勤学苦练。怀素为人疏放狂逸,又性嗜酒,倜傥不拘。他在书法上尤爱草书,自谓得草书三昧。他遍访当时的名公诸贤,经大家点拨,视野顿开。他从颜真卿口授得张旭狂草妙诀,书艺大有长进,终于独树一帜,驰名于世。怀素书法源于张芝、颜真卿,而在苦练的过程中,又观夏云随风变化而悟得笔法。怀素在书法上取得很高的艺术成就,在书法史上有着不可抹杀的地位。他作草书狂放纵逸,以“狂僧”自谑,世人将其与张旭并称为“颠张狂素”。怀素传世的墨迹有《自叙帖》、《苦笋帖》、《食鱼帖》、《圣母帖》、《论书帖》、《藏真帖》等。
现藏于辽宁省博物馆的怀素《论书帖》(见上图),为暗花笺纸本,草书,纵28.6厘米,横40.5厘米,共9行85字。从艺术风格上看,《论书帖》不同于怀素其他如《自叙帖》、《食鱼帖》等用“古瘦”和“半无墨”的毛笔创作的笔意连绵不绝、体势险绝诡奇、极度夸张浪漫的狂草之作,笔下明显洋溢出东晋王羲之恬淡平和的风神气息。此帖运笔悠然自得,意气平和,应规入矩,精谨而纯熟。其每作一字,起落分明,虽无纵横捭阖之势,但由于擅长驾驭中锋,故能做到笔势圆融婉转、飞动轻灵,骨气深稳,血肉丰润。虽偶作牵连映带,但亦无拖沓之嫌。笔墨流宕处,英姿勃发,气象超然。其结构以平正恒定基调,疏密聚散之间,显露出“端庄杂流丽,刚健寓婀娜”的风致。
书法艺术包括笔法、笔势、笔意三个方面。笔势是在熟练运用笔法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而笔意则是在笔势的基础上显现出来的。怀素《论书帖》在笔势上体现得非常出色。众所周知,折势一般是表现在每行第一个字中的第一笔,或是用笔蘸墨后所作字的第一笔用折锋,第二、三笔用搭锋。此帖的折锋一般指落笔时的藏锋或逆锋,搭锋指承上一笔的笔锋。如帖中第七行“颠形诡异”四字,“颠”字第一笔用折锋,第二笔用搭锋承下第一笔横的收笔,第三、四笔也都是搭上前一笔。第四字“异”字墨色较浓,显示出笔蘸墨后所书的痕迹。其第一笔用折锋,看上去似与前一字“诡”字的末一笔不相连贯。折、搭之势表示在数字内的笔势是上一个字用折锋,下几个字的第一笔用搭锋,保持其笔势的连贯性,不使其势背。又如《论书帖》中第一行“为其山不高,地亦无灵”九字,第一字“为”字的末一笔为折下之势,余下八字的第一笔都用搭锋,承上笔势。其中“为其”二字及“山不高地”四字,字与字之间连接之笔细若游丝;“山”、“亦”、“无”三字的第一笔虽搭上一字之锋,但线条都不连接;“无灵”二字连接之笔稍粗,但略细于“无灵”二字本身的线条。这九个字虽都采用折、搭之势,但具体表现却有变化。宋姜白石《续书谱》云:“字有藏锋、出锋之异,粲然盈楮,欲其首尾相应、上下相接为佳。”草书用笔既要多变,又要自然无做作之态,其难度就在于此。
《论书帖》卷后有历代收藏家、书法家的题跋,或记述流传经过,或加以品鉴,长短不一。其中元代赵孟?行书跋云:“怀素书所以妙者,虽率意颠逸,千变万化,终不离魏晋法度故也。后人作草,皆随俗缴绕,不合古法,不识者以为奇,不满识者一笑也。此卷是素师肺腑中流出,寻常所见,皆不能及之也。”明项元汴跋云:“出规入矩,绝狂怪之形,要其合作处,若契‘二王’,无一笔无来源。”清安岐在《墨缘汇观》中称此帖“字字规法右军,不做纵横之势”。怀素《论书帖》处处不离魏晋法度,用笔结体出规入矩,这一种传统素养的修持,颇受后世书家瞩目。元鲜于枢说:“怀素守法,特多古意。”《论书帖》没有掺杂怀素特有的狂颠纵放之势,当是其早期作品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