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贵州茅台欲申报奢侈品资格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世界奢侈品协会证实,“贵州茅台曾给协会打电话咨询进入全球100强奢侈品榜单事宜,并进行了邮件往来”。但目前双方已停止接触。协会负责人亦表示,茅台入奢够格。(11月30日《京华时报(微博)》) 原来茅台申报的不是什么奢侈品资格,而是全球100强奢侈品榜单。想当年,茅台因为荣获1915年巴拿马世博会金奖,进而声名显赫并被推崇至国酒地位;现在如果能再入全球100强奢侈品榜单,岂不又是广告一桩?
花费大量钱财追求过分享受,这是《现代汉语词典》对“奢侈”的解释。按此定义,茅台在国内当属奢侈品无疑。飞天茅台国内零售价已达2100元一瓶,最贵的茅台酒甚至已经卖到了38万元。
“买茅台的不喝,喝茅台的不买”,这是茅台在国内的典型奢侈特点。买得起还不行,关键还得买得到。大部分的真茅台,还没出厂就给公款消费包圆了,此外还有不少国企将茅台成本列为企业必须支出。
但是,与一般的奢侈品相比,茅台在国际市场显然还不太受待见,因此茅台很想通过奢侈品全球100强这一身份,进入国际市场。我觉得,茅台若进入全球100强奢侈品榜单,对公众即使不是好事,至少也不是坏事,总的说来是“关我屁事”。事实上,茅台如果成了名副其实的奢侈品,还能为纳税人减少成本。因为《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规定,政府各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
如此看来,到底是谁阻止了茅台“入奢”的脚步呢?(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