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广涛
在国家2004年颁布的《珠宝玉石国家标准》(下称“国标”)里,“
和田玉”统冠所有理化性状为透闪石、颜色洁白的玉料,包括新疆
和田玉、青海玉、俄罗斯玉。这一标准只是从地质学角度上对
和田玉进行了界定,忽视了新疆和田玉7000多年的历史,忽视了新疆和田玉作为中华玉文化的主体承载了5000年的中华文明,忽视了国人对和田玉的情感。
在地质学上,青海玉、俄罗斯玉同新疆和田玉相似,但是青海玉、俄罗斯玉同中国5000年的文化没有多少联系。从这一点讲,青海玉、俄罗斯玉不能同新疆和田玉相提并论。
阻碍新疆旅游经济的发展
在当今倡导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俄罗斯玉和青海玉大量涌入新疆的玉石市场,打着和田玉的旗号同新疆和田玉竞争,会威胁和田玉现有的产品优势及品牌地位,削弱和田玉文化品牌的影响力。许多到新疆的游客希望买到产自新疆的和田玉,这与和田玉商家的理解、与“国标”的规定大相径庭。在新疆标注和田玉的商店、柜台,销售的产品大部分不是产自新疆的和田玉。
造成市场混乱 增加消费者不满情绪
目前新疆乌鲁木齐的玉石销售市场,相同质地的俄罗斯玉、青海玉与新疆和田玉的收购价与销售价截然不同。很多玉石商家遇见要买新疆和田玉的顾客,便将俄罗斯玉或青海玉说成是和田玉卖给顾客。即使有顾客投诉,商家也会以国家2004年颁布的《珠宝玉石国家标准》为自己辩解。这样做,实际上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引发消费者,尤其是外地游客的不满情绪,同时极大地损害了新疆和田玉品牌。
来源:中国黄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