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乃至全国文博界闹得沸沸扬扬达2年之久的“天价古瓷”真假学术之争,如今却不得不对簿公堂。“天价古瓷”藏家向家林状告江苏省古陶瓷研究会副会长王德安及《收藏快报》、《石狮日报》侵犯其名誉权,该案将于6月12日在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开庭。昨天,记者采访了原被告双方。
2005年,镇江突然发现一批“天价古瓷”,藏品有100余件,以宋代定窑瓷器为主,达80多件,其中粉定、黑定、紫定等各种釉色齐全,甚至还有白釉孩儿枕、绿定瓶等稀世珍品,其余藏品也都出自汝窑、官窑等宋代五大名窑。据说,这批藏品是上世纪30年代向家林岳父的一个朋友出于报恩赠送的,后由其岳父转赠给向家林。有人估价,如果这批瓷器全是真品,总价值将超过亿元。
在媒体纷纷跟进热炒之际,2005年8月10日,福建《收藏快报》头版头条发表王德安的署名文章《南京上演“天价古瓷”闹剧》,称“天价古瓷”只是“后仿赝品”,这里“有经济利益的驱动,说到底是一个陷阱,一场骗局,一出闹剧。”
今年2月,向家林将作者王德安和《收藏快报》及负责《收藏快报》发行的《石狮日报》告上了法庭,认为《闹剧》一文将其“国宝”说成赝品,侵犯了他的名誉权。
昨天,记者拨通向家林的电话时,他正在前往北京的路上,这次他是带着两件藏品去参加一场拍卖会的。向家林现是镇江市收藏协会副会长,他称自己原是一名医生,由于痴迷古陶瓷,才开起了古玩店。听说记者是采访“古瓷官司”一案,向家林的情绪有点激动:“我就是要讨回一个公道,他们写的这篇文章,已经超出了正常学术探讨的范畴,对我个人尊严造成了极大的侮辱。”
向家林在诉状中称,《闹剧》“通篇对原告的4件藏品进行了恶意评价,该文章以‘为何出现简化字’、‘藏品毫发无伤’等多处用主观臆断的方式认定原告的4件藏品是赝品。”原告的4件藏品,其中定窑白釉小碗、定窑酱釉盖罐已在北京国家博物馆文物科技保护中心进行过鉴定,“鉴定结论为:样品成分与宋代定窑的白釉表面成分符合较好,但(被告)依然对权威部门的鉴定置之不理,肯定原告的4件藏品是赝品”。被告“对原告进行人身攻击,对原告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电视台的采访不敢报道,拍卖市场不敢接受原告的藏品,社会各界对原告的公众评价普遍降低,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工作和正常生活,也给原告带来了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向家林告诉记者,他的藏品,还是有人认可的,江西省进贤县博物馆就接受了他4件“宝窑贡瓷”的捐赠,并向他颁发了捐赠奖金。
对此,昨天,被告代理律师崔铭中认为,《闹剧》一文只是正常的学术探讨,属于对文物真伪问题的各抒己见,不存在侵犯原告名誉权。
崔铭中称,《闹剧》一文所反映的事实准确,有关原告收藏古瓷来源、镇江博物馆婉言谢绝原告捐赠等事实,已在有关媒体的报道中体现,原告自己也不否认;原告的两件得意藏品(一为定窑绿釉瓶,一为带铜器铭文的白釉缸),存在着简化字“爱”、酒字错误写成“洒”等事实。定窑绿釉瓶上刻有“天圣四年”、“工部尚书府”等字样,而据《宋史》记载:天圣二年,宋祁考取进士,当上“工部尚书”还是30多年后的事。那么,宋祁怎么可能在天圣四年就知道自己几十年后将主持工部尚书府,并定烧起有纪念意义的“绿釉瓶”来呢?
同时,“《闹剧》没有侮辱、诽谤原告的内容,相关评论有事实依据用语,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闹剧》一文做出‘这批天价古瓷是后仿赝品”的评论,是在专家充分论证‘天价古瓷’本身存在错谬、违反常理以及‘古瓷’来源不符合文化‘流传有序’等多方面事实的基础上做出的,且‘后仿赝品’评论本身与原告的名誉权并无任何关联。”崔律师认为,“《闹剧》一文所作的‘一个陷阱、一场骗局、一出闹剧’的评论,是对于事实及专家分析意见所作的合理表述,其文意并无任何侮辱、诽谤原告的意思表示,仅仅是对‘天价古瓷突然现身’事件的批评与否定。”他特别指出,“个人名誉权的保护不能以牺牲社会正义、廉洁、诚信和良好的社会责任感等社会整体利益为代价。” (薛颖旦 董晨)
来源: 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