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新闻网讯 (郭义富) 昨日,市档案局收到市区退休干部、原市文化局副局长刘金鳌的珍贵捐赠??7份民国时期扬州地区的告示、捐印收据、地籍收据等珍贵历史实物。这将为研究我市在民国时期的各种税收提供实物佐证。
记者看到,刘金鳌捐赠的历史实物包括:手写的民国十三年八月的告示一份,木刻版的民国二十三年十月中资捐印收据一份,木刻版民国十五年十二月执照一份,铅印民国二十二年第二期地税执照一份,木刻版民国元年熟地田漕米版串(版串,相当于税收票据)一份,铅印民国地籍收据一份,铅印民国三十二年代征治运经费收据(即运河治理费用收据)。大小不一的各种民国票据都已经发黄。
“仔细研究一下这些历史实物,很有趣,能从中发现很多历史面貌。”刘金鳌拿出那份木刻版的“中资捐印收据”介绍,这是当时买卖房屋所交的税,其中揭示民国时期就开始征收“教育费附加”了。“但是,当时征收教育费附加和运河治理费与现在不同,”刘金鳌说,“当时征收的运河治理费和教育费附加较多,但最终不知去向,说明没有真正用到水利和教育上。”
刘金鳌称这些珍贵资料是一位老朋友送给他的,他一直夹在书本里,目前已经收藏了十几年。档案局专家认为,这些珍贵实物资料不仅为研究民国时期扬州政治、经济、社会、教育、水利等提供了实物资料,也进一步丰富了扬州市档案馆藏内容。
来源:扬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