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新荣
日前,有媒体报道,为了避免刺激文物犯罪案件继续发展蔓延,陕西省文物局要求文物系统内干部职工不得参与“鉴宝”、“寻宝”类节目。此令一出,长期致力于文物保护的有识之士欢欣鼓舞。笔者认为,此举不但是对“考古不藏古”这一行业规范的身体力行,更是对当下“视民族文化如敝屣,以古人遗宝为利薮”错误观念的一次有力回应!
盛世兴收藏。放眼当下,收藏已然脱去它原本华丽的外衣,进入了寻常百姓家。与此相应,鉴宝收藏类节目也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花样翻新的各式鉴宝、寻宝类节目,吸引了各色人等参与其中,他们中有“自学成才”的收藏家,也有仅在某鉴定培训班修习几天就取得“结业证书”的非专业人员,更有个别国家和地方文物鉴定委员会的成员以各种方式从事商业性的民间文物鉴定业务。越来越多的文物系统公职人员染指文物收藏或者在公共媒体上“慧眼指点迷津”,为了谋取高额鉴定费置行规操守于不顾,不惜信口雌黄、漫天估价,误导受众,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此这般不仅背离了宣传、保护文物的初衷,还于无形中助长了挖掘盗卖文物之风。这正是陕西文物管理部门出台此项禁令的重要原因。
考古不藏古,本是业界行规,更是职业操守的体现。俗话说,“瓜田李下番薯地,弯腰系鞋是大忌。”考古人是发掘、研究文物的,如果顺带还收藏文物,那文物是怎么来的,就容易引起别人的误解,难免不叫人生疑。这就像老师家里摆一箱子粉笔,保洁员家里到处都是卷筒纸等等,能申辩清楚,抖搂明白,还是越描越黑,拔出萝卜带出泥,那就两说了。考古学之父李济曾言,凡作田野考古者皆不藏古董。这个传统在中国田野考古界一直延续至今,被史学大家劳干称之为“百世不易之领导金针”。
禁止文物系统内公职人员参与鉴宝、寻宝类节目,实际上就是对“考古不藏古”精神理念的戮力践行,更是祛除鉴宝节目被赋予的妖魔化利益之魅的利器。从某种意义上说,祛鉴宝之魅也正是赋考古之魅的过程。常人以为,鉴宝与考古大略相同,实则两码事。鉴宝与考古之别,实际上是市场逻辑与文化逻辑的分别,是商人与学人的分别,是追名逐利与淡泊名利的分别。鉴宝重市值考古重“透物见人”,考古研究,面对的是大量的发掘品,看重的是器物的出土环境。让出土器物回到它所在的“原生态”中,它们才会讲出更多的故事,它背后有过的人的活动才会渐渐清晰起来,一旦脱离了这个环境,它的价值学术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古物遗珍是民族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承载的信息极具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引导受众正确欣赏古物遗珍,科学看待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持它们纯粹的“人文”属性,维护纯洁的民族文化“基因”,远离功利主义的浸染,是文物保护从业者的神圣职责。只有当文化取代价格成为关注的核心时,文物收藏才能回归本质。所以,文物系统内从业者只有洁身自好、恪守“考古不藏古”的行业准则,才能还文物保护一片纯净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