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店主不备,一男子将翡翠店内用于“赌石”的原石盗走,经鉴定这块“石头”系翡翠原石,价值2万元。近日,海淀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提起公诉。而作为“赌石”的被盗“石头”究竟价值几何,成为此案争议的一个焦点。
今年1月初的一天,赵某前往位于海淀区广源大厦地下一层花鸟鱼虫市场闲逛,经过一家卖翡翠的摊位时,发现该摊位前正有五六个顾客在看赌石。赵某上前打听赌石的价格,店铺老板说一块石头要500元,赵某认为价格偏高便离开了摊位。
过了10多分钟,赵某又转回这个摊位,趁人多将桌上的一块“原石”偷拿回家。2011年2月赵某再次来到海淀区广源大厦地下一层花鸟鱼虫市场时,被翡翠店店主发现,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过北京市海淀区价格认证中心联合北大宝石鉴定中心鉴定,这块被盗的石头系翡翠原石,价值人民币2万元。赵某称,他只是因为一时好奇才将原石盗走,回家后用钻头磨掉了该块原石的皮料,并将加工好的玉石摆在家中观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数额在2万元的,属于盗窃数额巨大,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赌石价值几何,成为此案定罪量刑的关键。
争议:“赌石”究竟价值几何?
所谓“赌石”,即指买卖翡翠原料,“赌”的含义是指翡翠在开采出来时,有一层风化皮包裹着,未切割时无法知道其内的好坏,须切割后方能知道质量的翡翠。据业内人士介绍,“赌石”除了靠经验,更多的也是凭运气,有说法称“赌石”为“十赌九输”,很多人最后都血本无归。
那么赵某所盗走的“赌石”,如果在切割后一文不值,是否就不算盗窃呢?标价500元的“石头”经过鉴定价值2万元,应按哪种价值起诉?
对此盗窃嫌疑人和“赌石”所有人的说法也有不同。赵某称,当时摊主对这块“石头”要价500元。但据检察官介绍,摊主在其摊位上摆了很多未切割的“原石”,要价500元,但赵某所偷的这块“石头”实际是“样品”,已经切开了一部分,露出了里面的翡翠。这块“赌石”作为“样品”,属于“半明料”,和其他标价500元的“原石”并不同。摊主称这块“石头”他一般都向顾客开价6万元。
办案机关曾对涉案“赌石”做过两次鉴定,一次鉴定价值4万元,一次鉴定价值2万元,最后按照最低价格对赵某提起了公诉。
“赌石”赌出了法律难题
陈雅楠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盗窃1000元以上,才构成盗窃罪,如果被盗的“石头”仅价值500元,只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治安拘留等处理,因此赵某是否应被追究刑事责任,还要看其盗窃数额。
陈律师认为,对于已经明码标价的商品,应以标价为准,如果商品价值不确定,从法律上看,应以估价鉴定的价值为准。对于本案中的“赌石”,如果摊主已经明确标价500元,那么应以标价为盗窃数额,但具体情况还要看摊主及相关证人的陈述。
北京重华律师事务所的王众星律师则认为,涉案的“赌石”还是应以鉴定价格为准。他举例说,如果朋友送给事主一块价值2万元的玉,但没有发票,你可能认为它就值500元,但这块玉被盗后经鉴定价值2万元,最终在法律上还是以鉴定价值为准,而不是事主或小偷所认为的价值。尤其对宝石而言,非专业人员很难估量其真实价格,还是应以鉴定结果来确定。
“赵某主观上想占有这块石头,对它可能产生的任意价值,心里已经做好了准备。”王律师认为,赵某对其所偷的石头“价值”已经有所预见,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但王律师也认为,赵某对这块石头进行了加工,也有可能使其增值,这是存异议的地方。加工宝石所提升的价值,并不属于原物的价值,但这种价值有关部门很难鉴定,对于赵某这种非专业人员所做的加工,更是无法通过鉴定判断其具体增值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