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我市一名消费者在旅游时花一万元买了两件玻璃种的玉手镯,以为捡到了大便宜,其实只值几百元,因为他混淆了“玻璃种玉”和“玻璃种
翡翠”的概念。市质检院提醒消费者:
翡翠只是玉石的一种,购买玉石时注意查看鉴定证书。
近日,我市一名消费者从云南旅游回来,随后将自己在云南购买的两件玻璃种的玉手镯拿到市质检院宝玉石检验站做检测,后经宝玉石检验站工作人员检测,两件玉手镯并非高档的翡翠,而只是价值几百元的石英质玉。
据记者了解,消费者在购买手镯时,鉴定证书上写的就是“石英质玉”,为何消费者还一直认为是买到了“玻璃种翡翠”呢?原来,商家在与顾客讨价还价时,一直强调“玻璃种”和“玉”,故意回避其真实名称。而在消费者心目中,早就认定了玉就是翡翠。因而,在听到商家说“玻璃种玉”时,消费者就以为是“玻璃种的翡翠”,很自然地掉进商家布下的“陷阱”。
宝玉石检验站工作人员介绍,实际上,翡翠只是玉石的一种,高档的玉包括翡翠、软玉(
和田玉);中低档的玉包括独山玉、岫玉、石英质玉、大理石质玉等。在他们平时检测过程中,像碰到分不清什么是翡翠,什么是玉石这样的情况,一年下来大约有30多起,消费者受到的损失都比较大。
市质检院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珠宝时,不仅要认准权威机构的鉴定证书,如:CMA计量认证标志或CAL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标志,而且要注意查看证书上的“鉴定结果”,以免被不良商家所误导。
来源:温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