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一名消费者在云南旅游时花10000元购买了两只“玻璃种”的玉手镯,他以为捡到了大便宜,因为目前市面上“玻璃种”的翡翠手镯每只价格高达上万元。殊不知,混淆了“玻璃种玉”和“玻璃种翡翠”的概念,让他吃了大亏。经市质检院宝玉石检验站检测,两只玉手镯并非高档的翡翠,而只是价值几百元的石英质玉。
据消费者回忆,他在购买手镯时,商家也提供了鉴定证书,证书上的检测结果也是“石英质玉”。那么为何这名消费者还自认为买到了玻璃种翡翠呢?原来,商家在与顾客讨价还价时,一直强调“玻璃种”,故意回避真实名称,在消费者心目中,早就认定了玉就是翡翠,因而在听到商家说是“玻璃种玉”时,消费者就以为是“玻璃种”的翡翠,也因此落入了商家布下的“陷阱”。
据市质检院专家分析,实际上,翡翠只是玉石的一种,高档的玉包括翡翠、软玉等;中低档的玉包括独山玉、岫玉、石英质玉、大理石质玉等。市质检院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珠宝玉石时,不仅要认准权威机构的鉴定证书,如:CMA计量认证标志或CAL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标志,而且要注意查看证书上的“鉴定结果”,以免被不良商家误导。
来源:温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