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昌珠宝公司称起初还想留下两位过错员工。景一鸣/摄
恒昌珠宝东安市场店内的一名员工,为了逃避总公司巡查,将店内超额库存品、价值33万的翡翠珠宝藏于店内的垃圾桶内,谁料,另一名员工在打扫卫生时,将珠宝连同垃圾一起扔掉,至今下落不明,该公司一怒之下将二员工告上法庭。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
恒昌珠宝未要求全额赔偿
今年2月11日,恒昌珠宝公司经理按惯例到东安商场店巡视,检查的重要一项是看店内是否有超额库存品。“公司这样做,是为防止各店占用大量资金。”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忠称,如果店内的库存超出了规定限额,员工将被处以500元罚款。
这一天,店员王某得知公司经理要来检查,慌忙之下,将店中违规存放的超额库存(翠镯8件、翠坠6件)藏到了店里的垃圾桶中。店长李某到店后,王某将此情况告诉了她,李某予以认可。由于经理是下午巡查,所以在巡查期间,上早班的王某便回家。当晚,商场保洁到各店中收垃圾时,李某将藏有公司货品的垃圾筐倒掉,致使价值达335720元的珠宝丢失,至今下落不明。恒昌珠宝公司认为,正是由于王某和李某的过错,才造成公司损失巨额珠宝,所以向二者索赔18万元。“我们也是考虑了两名被告的实际情况,所以没有要求全额赔偿。”李律师说。
昨天,被告王某与李某本人均未到庭,她们委托律师出庭应诉。两位律师的观点不谋而合,他们都称本案应是劳动争议纠纷,而非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所以认为该案应由劳动仲裁机构仲裁,而非法院开庭审理。由于这一变故,法官宣布暂时休庭。
庭外追访
躲巡查藏珠宝是“潜规则”
在法庭外,王某的委托代理人王律师向记者承认,上述的事实是存在的。她同时说,据她从王某处了解到,为躲避上级公司检查而将额外库存藏匿的行为,已成为珠宝行业的“潜规则”,“遇公司巡查时,他们有很多藏匿珠宝的方法,如将珠宝戴在自己身上或藏在包里带出店外,这次是因为不允许将包带出去,王某才情急之下藏入垃圾桶。”
对于“潜规则”这一提法,恒昌珠宝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表示并不清楚,“即使其他店也存在藏匿额外库存的行为,也从未出现过丢失珠宝的情况。”他说,按照公司规定,珠宝是不允许轻易拿出柜台的,之所以各店会有此举动,也是为了扩大销售额,“有了更多的库存,也就增加了售卖出去的比率,销售额也可能会增加。”他说,王某和李某目前已因此事离开该公司。
珠宝丢失后公司未报警
恒昌珠宝公司方面称,得知珠宝丢失后,他们也曾试图寻找,但终未找到,所以现在珠宝的下落还是个谜。同时,记者获悉,事发后,该公司并未报警,他们起初并未想通过法律途径找回失去的珠宝。
该公司的代理人解释称:“王某与李某都是我们自己公司的员工,所以没想追究她们的刑事责任,我们还想让她们继续留在公司,所以公司只是起初制定了一个调解方案,希望她们能进行适当的赔偿,在她们拒绝后,我们才想到进行起诉。”
晨报记者白明辉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