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北京的马先生特意打电话到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城厢所表示感谢。国庆长假期间,他在杭州萧山区某酒店玉石商行花费20万买的玉石货不对板,投诉后很快得到了解决。
“十一”假期,马先生来杭旅游入住萧山某酒店。10月5日,马先生在酒店大堂一楼的玉石商行购得四块“昆仑玉”,共支付20万元。回北京后,马先生找专人鉴定,发现自己买的玉石是“阿富汗玉”而非“昆仑玉”,价值较低。马先生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要求退货退款,接到投诉后,城厢所立即展开调查。执法人员发现,商行出具的购货票据上没有写明玉石种类,随附的玉石鉴定证书也很有可能是假的,他们当即赶赴酒店对这家玉石商行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发现,这家店租用了酒店场地,有营业执照,收支独立,现场还贴有“店铺转让”字样。
“玉石种类很难区分,光凭懂行人的判定也不足为证。”一听马先生来投诉,商行狡辩。
了解情况后,值班人员将纠纷向酒店负责人做了反映,同时建议马先生与商行一起将玉石送到权威机构进行鉴定。马先生则表示路途遥远不方便来杭,最好能通过电话协调处理,并提出不退货也可以,按照真实玉石的价格进行退赔即可。
为了妥善解决纠纷,执法人员找到商行负责人,解读了《消法》有关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的相关规定,指出要诚信经营,如果确定所附证书信息是假的,则可能面临重罚。通过值班人员、酒店方与玉石商行和消费者马先生的反复沟通协商,玉石商行最终同意退还10万元给马先生,马先生对此十分满意。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柴悦颖 通讯员:王国勇 倪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