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2月16日讯(记者 李阳)2015年2月1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第1号修改单,自2016年5月4日起实施。
全文公布如下:
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第1号修改单
一、第4章更改为:
4.1 纯度以最低值表示,不得有负公差。贵金属及其合金的纯度范围见表1。
4.2 首饰配件材料的纯度应与主体一致。因强度和弹性的需要,配件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4.2.1 金含量不低于916‰(22K)的金首饰,其配件的金含量不得低于900‰。
4.2.2 铂含量不低于950‰的铂首饰,其配件的铂含量不得低于900‰。
4.2.3 钯含量不低于950‰的钯首饰,其配件的钯含量不得低于900‰。
4.2.4 足银首饰,其配件的银含量不得低于925‰。
4.3 贵金属及其合金首饰中所含元素不得对人体健康有害,所含有害元素应符合GB 28480的规定。
二、第7章更改为:
7.1贵金属首饰命名内容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命名名称的前、后不得再有其他内容。
示例1:18K金红宝石戒指
示例2:Pt900钻石戒指
7.2贵金属材料及纯度的命名依据表1的规定。
7.3贵金属首饰品种的命名依据QB/T 1689的规定。
7.4镶嵌宝石的鉴定及命名按照GB/T 16552、GB/T 16553、GB/T 16554、GB/T 18781、GB/T 23885进行。镶嵌首饰上的宝石,其品质分级作为参考级别。
三、表B.1更改为:
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于此次修改的解读
问:为什么要修改该标准?
答: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黄金珠宝行业的市场规模已达到约4700亿元。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贵金属珠宝首饰也应从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保值增值需求,向美化人们生活的方向转变。
为了统一首饰的标识标注,规范首饰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首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全体委员单位研究制定了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第1号修改单(报批稿)(以下简称修改单)。修改单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行业企业、检测机构、消费者组织等相关方面的意见,经全国首饰标委会年会审定,高票获得通过。
问:修改单取消了“千足”,统一为“足”,是不是水平的降低?
答:这绝不是标准水平的降低,相反恰恰体现出标准制定更契合首饰产品的性质,更体现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的职责。
首先,标准修改只是统一了纯度命名规范,并不限制“千足”等高含量产品,企业仍然可以通过企业标准,依合规的形式向消费者明示其产品的贵金属含量,把产品质量信息详细准确的告诉消费者。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更纯的、或者更美的首饰,明明白白的消费。从而,为社会营造一个企业自主声明、消费者自愿选择的市场环境。
其次,首饰都是强调设计、工艺的一类艺术附加值很高的产品。在社会繁荣、经济发展的时期,首饰产品应更突出它的艺术价值。打个比方,玉不琢不成器,玉既有材料价值,也有琢磨加工的艺术价值,如果一件玉石吊坠是享誉国际的工艺美术大师的作品,那它的艺术价值一定远高于玉石材料的价值。同样,首饰也不同于纯粹储值的金条、金砖,不能过多考虑材料价值。
近年来,部分生产企业推出了高含量首饰产品,市场反响热烈。然而,高含量的贵金属首饰硬度低,佩戴中容易变形、损坏,维护保养成本较高,容易给消费者使用造成不便。同时,为保证含量达到要求,生产过程中要尽量少或者不能使用焊药,从而使产品款式受到较大限制,这就造成材料价值压制了艺术价值。
目前,国外企业普遍采用14K、18K纯度,重点致力于产品设计和工艺水平,努力提高首饰产品的艺术附加值和品牌价值。
所以说,过分追求贵金属的高含量,是舍本逐末,不利于消费者用首饰美化自己,也不利于企业提高品牌价值和行业长远发展。
问:根据修改单,以后产品规范的命名、标识、标签应该是什么样?
答:该修改单调整了首饰中贵金属的纯度,严格规范了命名和标识要求。
(1)该修改单要求贵金属首饰的标签(证书)中的产品名称只能包括纯度、材料、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四项内容。
比如:金含量达到999.0‰的镶嵌和田玉戒指,其规范的命名为“足金和田玉戒指”。“足金999和田玉戒指”、999足金和田玉戒指”、“足金和田玉戒指(Au999)”等名称,都是错误的。其印记中也应标注为“足金”。
(2)贵金属含量大于990‰的首饰,必须被标注为足金(铂、钯、银);
比如:金含量达到992.0‰、999.0‰、999.5‰、甚至999.9‰的镶嵌和田玉戒指,其规范的命名均应为“足金和田玉戒指”。它们的印记中也都应标注为“足金”。
(3)生产、销售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应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企业标准中关于首饰标识的内容应客观规范,不得误导消费和夸大宣传。
对于贵金属的具体含量大于990.0‰的产品,企业可以通过企业标准以合规的形式自主声明其产品的贵金属含量,但企业要对其明示的含量承担担保责任。
问:修改单什么时候实施?
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实现市场平稳过渡,经广泛征求生产、销售企业、检测机构等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设置15个月的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原GB 11887相应条款和第1号修改单同时适用,符合原GB 11887相应条款或该修改单的产品均允许销售。
过渡期结束后,不符合该修改单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销售、进口。企业要据此调整其生产、销售、进口计划。
问:首饰行业中,贵金属的纯度和含量有什么区别?
答:在GB 11887《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标准中,含量与纯度是两个概念。含量是贵金属质量分数的具体值。纯度是贵金属质量分数在某一范围内以千分数表示的最小值,是一种名称。
比如,纯度(Au)750,是指大于等于750.0‰而小于916.0‰的黄金含量范围,以该范围内的最小值即750作为纯度名称,也可用“18K金”作为该纯度的表示方法。
相应的,纯度(Au)375,是指大于等于375.0‰而小于585.0‰的黄金含量范围,以该范围内的最小值即375作为纯度名称,也可用 “9K金”作为该纯度的表示方法。
纯度(Au)585,是指大于等于585.0‰而小于750.0‰的黄金含量范围,以该范围内的最小值即585作为纯度名称,也可用“14K金”作为该纯度的表示方法。
纯度(Au)916,是指大于等于916.0‰而小于990.0‰的黄金含量范围,以该范围内的最小值即916作为纯度名称,也可用 “22K金”作为该纯度的表示方法。
(原标题 解读:国家标准委发布《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第1号修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