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熊晓辉/文 张郁/图
昨天,河南商报记者带着两位读者的收藏品来到河南省一家权威检测机构,经检测,两位读者的“和田玉”和“银卡”均为“真品”。
记者发现,很多收藏品都有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有了这样的证书,就能让购买者放心吗?
收藏专家提醒,检测机构检测的只是收藏品本身的“真假”,但并不能确定其市场价格和收藏价值。
鉴定
两件收藏品均是“真”的
一个月前,郑州市民张先生在郑州一家收藏品公司做活动时,花19000元购买了一个和田玉玺。
张先生说,该收藏品公司在做活动时,很多市民都疯狂抢购,本以为自己买了一个很有价值的收藏品,但看了商报报道后,他心里开始不安起来。
昨天上午10点,河南商报记者陪同张先生来到河南省金银珠宝饰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他的和田玉玺进行检测。
10分钟后,检测结果出炉。该中心业务室主任于涛称,经红外光谱比对,该玉石与和田玉图谱完全一致,确定这个玉玺为和田玉。
同样不放心的还有市民赵先生,几天前,他老伴花了900多元从郑州一家收藏品公司购买了一套银卡收藏册。
记者看到,这套银卡收藏证书上写着:该收藏品为建国六十五周年钞型银卡,含纯银2克,成色99.9%。
经过鉴定,于涛表示,该银卡元素成分确为99.9%纯银。赵先生说,购买这套收藏品之前,该收藏品公司还赠送了一枚“银币”,声称价值100多元。但经过检测后发现,这枚“银币”的主要成分是铜和铁,银的含量几乎没有。
于涛说,该检测中心只对珠宝金银饰品的成分进行检测,对于该饰品的价格以及收藏价值并不做鉴定。像赵先生这样的“银币”其实以前也经常见到,很多所谓的“金币”、“银币”根本不含金、银材质,都是由铜、铁、锌等其他材质制作的。
说法
鉴定为真品,就可以放心购买吗
检测结果出来后,张先生和赵先生悬着的心放了下来,那么既然经过检测是真品,市民就可以放心购买了吗?
“物品的真假和它的价值,尤其是收藏价值,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鉴定为真品,并不表明就可以购买和收藏。”河南省收藏家协会副会长袁银龙说。
他举例说,例如张先生的玉鉴定为和田玉,但是和田玉并非特指新疆和田地区出产的玉,它是硬度在一定范围之内的玉石的泛称。
根据质地不同,和田玉的价值有天壤之别,有的可称无价之宝,但有的和田玉就是一块普通的石头。
因此,虽然鉴定为和田玉,但是对这个玉玺的质地还需要做进一步鉴定,才能确定其收藏价值。
而对于赵先生购买的银卡收藏品,袁银龙直言,“可以直接扔掉了”。
他分析说,根据目前国际白银的价格,一克白银大约3.2元,这套银卡中的银加起来也就十多克,价值30多元;而收藏品公司以900多元卖出,赚取了近30倍的利润。
袁银龙告诉记者,除了纪念币,还有邮票,收藏品公司经常使用的手段就是以面值定价格,这完全是偷换了概念。
他同时提醒,很多收藏品都有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这让购买者打消了顾虑。问题是这些证书只能证明它是“真品”,但是不能证明这个“真品”的价格能够达到销售者开出的价钱。
分析
买收藏品“投机”心态不可取
连日来,河南商报关注收藏品公司乱象的报道发出后,记者接到了上百位读者的电话。记者发现,这些购买收藏品的读者基本都是60岁以上的老人,很多都是独居老人,对于购买收藏品,他们的儿女并不知情。
为了所谓的“投资”,有人花费几千元,有人则花费数十万元,然而所谓的“升值”承诺并未给他们带来收益。
那么,为何老人们频频上当受骗呢?
郑州市心理学专家刘磊认为,很多老人抱着将收藏品当做财富留给后人的心态,一心想着收藏品能升值,结果正好落入了收藏品公司预设的骗局。同时,很多老年人生活单一,缺乏精神寄托,而假冒伪劣收藏品满足了老人的心理需求,具有很大的诱惑性。
刘磊说,尤其是很多推销人员通过聊天的方式兜售产品,更让一些老人产生了推销人员“比儿女都亲”的错觉。再加上老年人对事物的辨别能力比较低,面对销售人员天花乱坠的宣传,很容易被蒙骗。
袁银龙认为,很多人购买收藏品都是抱着“投机”的心态,幻想一夜暴富,这是导致其上当受骗的根本原因。
他提醒,鉴别收藏品的价值是一门很高深的学问,不仅需要扎实的专业知识,还需要丰富的经历。
“天上不会掉馅饼,送上门来的收藏品,都是有很大风险的。”袁银龙提醒。
建议
购买收藏品前先看公司资质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老人购买收藏品上当受骗之后,并不知道如何维权。
郑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陈晓艳说,目前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很少接到收藏品这方面的投诉。
她告诉记者,主要原因可能是消协接到的投诉一般是在日常消费层面,但购买收藏品主要目的是投资升值,并不属于日常消费。
她提醒市民,在购买收藏品之前要先查一查,看看该收藏品公司是不是有合法资质的公司,其经营范围是否正常。
同时,购买收藏品时一定要留好购物凭证,例如正规发票等,并且看看凭证上的章是不是跟该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相符。
陈晓艳说,如果收藏品公司承诺回购但没能兑现,可能涉嫌合同诈骗或非法集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了解,今年4月,公安部针对非法集资问题公布6类典型手段,其中 “收藏品高价回购”被明确界定为非法集资的手段之一。
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了解到,目前郑州市暂时还未发现这类案件。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认为,公安部这一界定,会对收藏品公司的回购行为有所警示。
“回购是否违法,关键取决于回购的本意,或者动机。如果收藏品公司借回购敛财,可能涉及非法集资;如果携款潜逃,则涉嫌合同诈骗。”李华阳说。
他提醒,无论涉嫌哪种违法行为,只要购买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就一定要积极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 河南商报